钱正宝 据多家媒体披露,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日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引发该市疫情的南京老太毛某宁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 毛某宁是江苏南京人,年已64岁,先是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的南京居住地,到了扬州姐姐家后,不仅未向社区报告登记,反而多次出入扬州市区的棋牌室、商场、饭店等地。一周后,她被检测出核酸阳性,竟还要隐瞒自己行程与常住地,甚至不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致使疫情在扬州扩散蔓延,可以说她一人“毁了扬州一城”。 痛定思痛,毛某宁涉嫌犯罪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一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一定会感染新冠病毒,偷换到绿码,就能蒙混过关,以后不一定会被发现、查出;二是无社会责任感,认为居家隔离不好受,就肆意外出寻找自由,结果害己害人;三是缺乏法律意识,我国《刑法》对这类行为早有明确规定,且今年3月上海李某就因隐瞒武汉旅行史,造成后果而被法院判了刑。可以猜测,如毛某宁早知法律后果,也许不会轻易冒险了。 法治社会,公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则并加强彼此监督,固然重要,但对不讲规矩者,法律的惩处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面对疫情,应增强全民依法防疫意识。首先,大力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使之深入人心,让更多人认识到隐瞒疫情是违法犯罪行为,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强化防疫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各行各业均应全力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对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知情者有依法举报反映的义务,亲朋更有劝阻的责任,杜绝窝藏、包庇等行为。此外,严密社会监督防范机制,如对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要有严格的线下管控手段,防止毛某宁们“偷换”绿码现象发生,不让人为原因给病毒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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