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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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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紧接第2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52.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公益用地认定机制,动态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提高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明显提升。

    53.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建设闲置农房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健全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探索农房财产权分割转让实现形式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模式,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提升。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54.加快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探索建立林木采伐和集体林地地役权管理制度,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及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

    55.深化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股权流转、抵押等新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形式。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

    56.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带权进城”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57.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动

    ——打造“甬上乐业”2.0版

    58.整合就业补助资金,全面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到202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59.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担保质效。“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创业实体10万家以上、带动就业20万人。

    60.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到2025年,全社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51%以上。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持续扩面,完善“宁波无欠薪”治理长效机制。

    61.探索低收入农户、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灵活用工新机制,公益性岗位保持在6200个以上。推广“工疗车间”经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带动机制,推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到2025年,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健全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62.提升宁波知识产权综合体功能,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50亿元。

    63.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探索“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开展人才职称自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人才码”服务机制。扩大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法,稳步提升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和科研人员的比例。

    64.建立数据权属公开、共享、交易规则,推动设立数据要素服务交易平台。创新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机制,开展公共数据运营主体与市场主体合作开发,提升数据资源服务价值。

    65.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创新私人银行金融产品和家族信托,推动注册在我市的优质私募基金稳健有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达一定比例、分红激励规范有序的企业给予融资、保险、综合用地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到2025年,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

    ——完善财政调节机制

    66.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积极争取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试点,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67.争取开展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减免政策试点,探索实施更大覆盖范围的高层次人才科学技术贡献奖励机制。

    68.充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优势,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源统筹,逐步提高市级财政比重,增强财政对推进共同富裕的中长期保障能力。

    69.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年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

    (八)重点群体携手发展行动

    ——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

    70.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累计培训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实施“直接认定”“职技人才融会贯通”以及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到2025年,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20万和78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数超过12万,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190人年,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突破37%。

    71.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对从事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富民产业的,给予小额贷款、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到2025年,培育农创客1万名以上。

    72.建立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争取主流直播平台以直播基地等形式在我市布局,引进一批知名主播工作室、直播电商服务商和内容生产商,推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73.落实和完善减税降费、首贷户融资等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到202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80万户,小微企业达到50万家。

    ——强化困难群体托底保障

    74.建立困难群体精准识别机制,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等,完善数据比对筛查及预警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精准核查,确保潜在救助对象“一个不漏”。

    75.规范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人户低保政策,推动低边家庭收入认定范围扩大至低保标准的2倍。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教育专项救助。推进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和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

    76.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到2025年,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升到14000元/年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达到3.2万元/年以上。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占全市救助资金3%以上。

    ——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

    77.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落实全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推动县域内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8.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全面取消区县(市)对新市民社会保险缴费地的限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就近就便入学,继续落实随迁子女“两免一补”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新市民子弟学校服务,逐步满足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79.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新市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推动全市建筑业及各类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贴等机制,引导灵活就业的新市民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甬有善育”行动

    ——构建生育友好的政策体系

    80.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探索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实施父母育儿假等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

    81.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推动将妇女职业维权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关注对象,探索开通生育妇女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82.建立母婴设施配套机制,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

    ——扩大婴幼儿托位供给

    83.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普惠性托育机构奖补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9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配建标准。

    84.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城镇“15分钟托幼圈”基本形成。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85.加大学前教育总量供给,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所,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所及以上公办园,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幼儿园优先建成托幼一体的普惠性幼儿园。

    86.提高学前教育水平,二级以上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80%和93%以上,所有区县(市)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市)。

    (十)“甬有优学”行动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87.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实施办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设新时代教育共同体,加快县域集团化办学,县域内教育共同体占比达到80%,6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市),全市新增小学学位8.7万个、初中学位5.8万个。

    88.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60%以上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新(改、扩)建普通高中5—6所,全市增加学位3.1万个左右。

    89.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收费等监测监管,明显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愿托尽托”。

    ——打造宁波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90.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港,打造中高本一体的滨海职教科技城。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推行宁波特色的“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职业大学。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1所万人以上技师学院、10所国内一流职业院校。

    91.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精准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60%。

    ——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强特色”计划

    92.筹建2所新型高水平大学,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等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全市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达10所以上。

    93.加大名校名院引进力度,到2025年,全市高等教育机构数达25个以上,一级博士学位点突破12个,人文社科博士点实现零的突破,在甬大学生、研究生分别达20万人、2.5万人。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示范区,联合培育研究生和学分互认项目达到30项,全市留学生达到8000人以上。

    (十一)“甬有健康”行动

    ——推进“医学高峰”计划

    94.支持宁波大学医学院升格为医学部,增加招生规模及专业,整合提升直属附属医院,提高临床医学教研质量,打造长三角南翼医学科研高地。

    95.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新增2家以上三级甲等医院、4家以上三级乙等医院,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6张,基本做到“大病诊治不出市”。

    96.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引育国内外高端医疗团队20个、高端人才50名,学科及技术带头人100名;引进优秀博士200名、优秀青年人才1000名。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97.支持三级甲等医院以“一院多区”模式适度扩容,实现各区县(市)辖区内均有1家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基层就诊率稳定在65%以上。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方筹资机制,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

    98.加大外地高校专场招聘、本地医疗院校合作力度,合理核定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扩大医护人员来源。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4.4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

    99.加快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和疾病预防,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发展中医事业,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保持在44%以上。

    ——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100.加快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PCR实验室等项目,打造市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平台。

    101.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体制机制,完善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02.推进宁波奥体中心、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建设,推广“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屋顶、地下室等闲置空间建设基层体育设施。到2025年,实现区县(市)体育“一场两馆”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0平方米。

    103.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争办一批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培育一批运动休闲乡镇,持续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计划。到2025年,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5%。

    (十二)“甬有颐养”行动

    ——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104.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中心城区部分土地出让阶段明确嵌入式养老机构配建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

    105.推动医康养融合发展,分别新建县、乡康养联合体14个、146个,实现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区县(市)和60%以上乡镇(街道),率先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06.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新模式,打造老年助餐体系,建成5A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实现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

    ——加快构建老年友好政策体系

    107.深化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扩大参保对象,完善评估标准,开展独立筹资,基本建立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08.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落实老年人优待证全省通办通用。建立以社区为主体、专业性社会组织为依托、志愿者参与为补充的老年人关爱体系。

    109.争取老年人口红利开发试点,探索研究弹性退休、老龄雇佣奖励、非全日制雇佣等政策,扩大市县乡三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

    (十三)“甬有安居”行动

    ——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110.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要求,建立人口净流入和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健全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创新实施“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自持租赁房”土地出让方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11.提高住房工程建设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建住宅全装修管理规定,健全购房者对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监督机制,全面保障购房者权益。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12.发挥公租房“保基本”作用,完善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实现本地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试点,采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形式,解决无房新市民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放住房补贴。

    113.深化租赁市场试点,实行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开发园区、产业园区和小微园区为单元加强租赁住房配建,配套用地和配建建筑面积上限分别提至10%和15%。到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3%。

    (十四)“甬有保障”行动

    ——推动基本社会保障统筹提标

    114.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内保持领先水平。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0万人。

    115.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到2025年,参保总数超过800万人。完善慢性病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116.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

    ——加大商业保险创新力度

    117.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鼓励试点保险公司探索将专属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118.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探索扩大重疾险等保险产品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十五)“甬有温暖”行动

    ——完善慈善激励机制

    119.健全回报社会的褒奖机制,加大对慈善典范及榜样的宣传激励力度,引导海内外“宁波帮”人士、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120.修订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税前抵扣操作细则。完善慈善信托关于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登记备注规制,探索慈善组织信托专户运行模式,增强慈善信托活力。

    ——提高慈善工作精准度

    121.加强“善园”等慈善品牌和载体建设,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力争枢纽型、行业性慈善组织达到11家。支持兴办社会公益实体,构建“食物银行”网络,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慈善工作站,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慈善专项基金。

    122.依托互联网打造智慧慈善,规范网络募捐活动,提高慈善事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六)人居环境净化美化行动

    ——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

    123.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海上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利用总量达38亿方/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600万千瓦。

    124.加快工业清洁发展,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分级分类创建,加大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6个,四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3%以上。

    125.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9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比重达35%。

    126.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铁路水路集疏运比例达35%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80%以上和100%。

    127.积极建设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城(镇)、低碳社区,率先在电力、石化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推进全域水环境治理

    128.加快实施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深化推进雨污分流。到2025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300万吨以上,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129.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以县域为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5%以上。

    130.完善落实河长制,加大重点支流水质监测频次,开展入河排口专项整治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高标准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巩固提升劣Ⅴ类水治理成效,建立断面监测与群众感受相结合的治理达标评价机制。

    131.畅通市域水系网络,打造沿河滨江环湖亲水休闲空间。到2025年,新增美丽河湖50个,新建沿河绿道100公里、滨江绿道90公里、环湖步道90公里。

    ——打造城乡未来社区

    132.加快实施划船社区、白鹤社区、通山社区、姜山社区等未来社区试点项目,谋划推进新一批试点,推动“三化九场景”落地,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全面实施老旧街区、完整社区、老旧小区等单元更新改造。到2025年,建成城市未来社区20个,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133.积极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文化、教育、交通、治理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建成未来乡村100个以上。

    (十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行动

    ——守护“红色四明”根脉

    134.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周二夜学”等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135.深入开展“百支宣讲团、千名宣讲员下基层”等活动,做大做强微型党课、文艺党课、情景宣讲等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到2025年,建成县级以上宣讲名师工作室30个、宣讲志愿者队伍200支。

    136.挖掘利用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群、张人亚党章学堂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5年,争创2个以上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新突破。

    ——塑造新时代文明新风

    137.制定实施《宁波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标准》,探索创建一批“文明典范村(社区)”“文明典范精品线”,完善高标准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到2025年,打造200条精品线路、130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三星级及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60%以上。

    138.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站“点单”、中心(所)“派单”、服务单位“接单”、群众“评单”的文明实践项目清单制,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资源统筹及供需对接机制。到2025年,全市志愿服务活跃度达55%。

    139.完善公民道德荣誉体系,擦亮“爱心宁波·尚德甬城”“最美宁波人”等名片,推广“道德银行”“道德绿卡”等模式,进一步充实礼遇激励项目库,健全道德模范礼遇关爱机制,推动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140.深化“垃圾分类”“文明就餐”“文明交通”“随手志愿”“重信守诺”“文明乡风”“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守序排队”“文明经营”十大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建立常态化人文素养评估体系,推动居民人文素养全面提升。到2025年,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95%,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141.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厚植勤劳致富、创业创新、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到2025年,遴选培育2000名以上“宁波工匠”。

    ——推进“百镇千村”文化惠民

    142.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高水平推进天一阁博物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河海博物馆等文化地标项目建设,重点打造河姆渡文化遗址群、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上林湖越窑遗址等文化“金名片”。

    14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间博物馆、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持续开展“十万文艺甬军”下基层活动,搭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应用场景。到2025年,实现“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覆盖。

    144.深化实施艺术振兴乡村计划,全面推进全民阅读和“一人一艺”艺术普及工程,加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5%,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83%。

    145.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演艺经济、月光经济,探索发放文旅一卡通、文旅消费券,迭代升级老外滩、鼓楼、文创港等文化集聚区,提升雪窦山佛教名山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文旅消费新地标。

    (十八)社会治理强基赋能行动

    ——深入推进“村村善治”

    146.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深化全域党建联盟建设,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完善“一肩挑”后村(社区)治理机制。到2025年,省级“善治村(社区)”达60%以上,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147.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深化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多元参与模式。落实社区“365服务工作法”“书记一点通”等便民服务机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推广“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模式。

    148.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加快推动自助办、远程办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村社办事圈”。

    149.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版。建设村级“三资”管理数字化应用系统,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村级事务公开“阳光工程”。到2025年,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比达90%以上。

    150.设立乡风文明榜,推广“乡村德治二十条”“道德庭”“婚丧礼俗整治”经验,让“办酒不铺张、垃圾不落地、河道不洗衣、车辆不乱停、庭院不乱堆、公共场所不吸烟”乡村新风尚蔚然成风。到2025年,全市文明家庭占比达55%以上。

    ——打造多元化“信用+”应用场景

    151.迭代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归集纳税、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特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五以内,数据归集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显著提升。到2025年,社会诚信度达96%以上。

    152.加强“天一分”应用推广,拓展信易医、信易租、信易行等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推进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到2025年,“信易+”社会应用场景达30个以上,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达1500亿元以上。【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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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