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赵文君 我国已有超过1.4亿户市场主体。24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这部条例第一次整合了我国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 条例针对登记注册的程序和标准不统一、办照容易办证难、注销流程烦琐等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着眼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就业。 登记并轨减少“跑来跑去、改来改去”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透明度,直接关系到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过去,不同企业登记制度要求企业登记和备案的信息并不相同,登记程序和标准的不统一,往往导致不同市场主体被差别对待。如,在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后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若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需提供增资验资报告;但若适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必须提交增资验资报告。 条例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最终实现了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登记管理制度的统一并轨,同时明确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的公示平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进一步降低和放宽经营准入门槛 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减少现场勘验环节,当场发放许可证。 条例总结“证照分离”改革的经验,将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除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外,市场主体拿到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经营项目。 “十三五”以来,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减,目前全国企业平均开办时间为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登记,特殊程序减少到3至6个工作日。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条例明确,电商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 简易注销大幅降低退出成本 注销手续复杂烦琐、耗时耗力,有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较弱,再加上股东之间存在矛盾和纠纷,很多公司放弃办理注销而成为“僵尸企业”。 为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吊而不销”等难题,条例在总结地方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建立了简易注销制度,通过全体出资人承诺、系统公示等措施,大幅缩短了注销时长。 “简易注销让企业退出更便利,让更多的创业者敢于大胆去尝试。”吉林省一家进出口贸易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王珊珊说,通过地方试点推行的注销便利化改革,企业处理完债权债务就可以通过“e窗通”系统直接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系统公示并获取企业的完税信息后,以前需要160天办完相关手续,现在20多天就完成了整个注销流程。 首设歇业制度企业可“休眠”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不少企业发展带来了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开展经营活动,还需继续支付房租、人力等成本,导致经营难以为继。 为避免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应对个性化的市场主体登记需求,条例首次设立了歇业制度,允许公司适度休眠,为进一步丰富完善现有登记制度提供了创新性的改革方向。 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为维护交易安全,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为避免休眠公司异化为“僵尸企业”,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自今年3月启动歇业试点以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宝安区已成功为7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涉及跨境电商贸易、商务服务、科技类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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