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23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环评新增碳排放评价、打造20余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进废物低碳化处理、对全市165家重点企业进行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昨天上午,在全国低碳日宁波主题活动现场,我市发布应对气候变化“五大行动”。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我们将紧扣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举措,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宁波将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评价、加快低(零)碳试点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五项工作。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我市有23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前期已完成发电行业企业配额预分配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数据,按实际供电(热)量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并督促企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在碳排放评价方面,我市出台了有关政策扎紧篱笆。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在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等九大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碳排放评价章节,对建设项目的碳排放强度及区域碳达峰的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碳减排措施及建议。项目在环评评审阶段,环评评审会议增加了碳评专家参加。 结合宁波发展实际,我市将探索差异化低(零)碳实践模式,积极创建低碳县、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目前,已对拟培育低(零)碳试点进行初步排摸,筛选出20余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于近期正式申报首批省级低(零)碳试点。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协同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推进废物低碳化处理。”这位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429家“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2311辆。 在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方面,明年起对全市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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