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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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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督查综合征”

    

    

    金 戈 

    

    督查是上级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督促、查阅台账资料、询问质询等手段,推动下级或基层落实或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一种方法。抓好督查,有利于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有利于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但是,实践中,有的地方可能患上“督查综合征”,需要引起警惕。

    “督查综合征”的表现之一是,“督查依赖”。凡工作部署,无论是事关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工作,还是某个阶段的某项具体任务,总少不了“督查同步”。基层则存在你不督、我不动的情况,上级督查人员到了,才像模像样或装模作样地“干起来”,而不管这项工作是不是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是不是人民群众急需的民心工作,是不是自己法定的工作职责。

    “督查综合征”的表现之二是,事事靠督查,层层抓督查。不少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有干部吐槽说,“现在很多工作落在照片、材料、会议记录和各种检查里,就是没有落到实处”。

    “督查综合征”的表现之三是,因为有“督查依赖”,加剧了基层单位人手紧张矛盾。督查工作实际上是一种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由于是因事而设的临时性机构,加上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有的督查“隔靴搔痒”在所难免,基层同志不听不行,听了更不行。

    架床叠屋的督查机构,“一人做三人看”的工作架构,影响了基层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个别基层单位甚至连法定职责也不督不动,不查不办。为应对督查,有的基层单位不得不在一个多议题的会议中,频繁变更会议室的电子条幅,每换一个议题就换一次条幅,以便拍照留资料待督查。结果,督查本来是用来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却制造了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同时,对督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又容易造成一阵风式检查,投入产出比不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效能低。

    之所以有“督查综合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工作,有的人仍然习惯于用“以上促下”的线性方式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没有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有效方法。实际上,按部就班地督查检查,本质上是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甩给了基层,规避了自身的责任。

    另一方面,是没有重视群众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对群众的意见听而不闻,见而不动,不善于运用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来提高行政效率。实质是既不相信和依靠群众、也不相信和依靠法律的问题。

    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制改革没有到位。形式上合并了同类项,实际上仍旧是九龙治水,交叉太多,牵头部门牵不动头,协作单位找不到位,于是只好在法定机构之外再组建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于一身的临时机构。

    警惕“督查综合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声音当作第一信号,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防止督查检查过多过滥,重在调动和发挥基层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应以法治为手段,依法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范围,依规制定督查方案,严格控制督查频次和时限,防止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不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摒弃为督查而督查的形式主义和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官僚主义,重视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和机制建设。

    当然,还应坚持专业的工作交给专业人员去办,组建专业精干的督查队伍,抓好督前培训,科学运用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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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