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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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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靠服务不靠吓唬

    

    

    丁慎毅 

    

    8月23日,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出台通报:中小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持有父母(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或暂缓入校。8月25日,该办公室又表示,这与国家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采取知情自愿原则不一致,立即叫停“小手拉大手”活动,接种新冠疫苗坚持自愿原则(8月26日澎湃新闻)。

    明知做法不对,之前为何还要发布通报?两天后叫停,岂不是自己打脸?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事并不鲜见。近日,青海民和县川口镇东大街社区下发通知,不打疫苗就不能办医保、社保、低保,就不发残疾人补助,子女升学、参军、就业政审等盖章一律暂缓,居民个人申办项目一律不受理。社区回应称:指标没完成,吓唬吓唬。

    自打接种新冠疫苗之初,国家卫健委就强调自愿原则,今年4月11日,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地方将自愿原则当耳旁风,对接种疫苗层层施加压力。

    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只有乙肝疫苗、甲肝疫苗、麻疹疫苗等11种常规疫苗。目前,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只是二类疫苗。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政府不得强制接种。搞“一刀切”的人或许并非不懂法律,而只是习惯了用提前完成任务来彰显政绩,习惯了用制造麻烦的办法吓唬老百姓,什么“不准未接种者进入公共场所”“纳入失信名单”“凡未接种疫苗的自担隔离费”等。他们也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权力,也不敢这样做。吓唬伎俩,折射的还是懒政思维。

    和所有的公共服务一样,提高新冠疫苗接种率,应该靠服务而不是靠吓唬。一些群众之所以没及时接种,除了因为接种的医学禁忌外,有些人是身体不好不能出门,有些人是因为有急事或正好生病,暂时不能接种而错过了政府组织的接种时间。那么,职能部门就要把群众上门接种改为组织力量上群众门接种。而现实是,一些地方习惯于“战役性思维”,规定何时何地接种,老百姓错过了时间就没法接种,还反过来怪老百姓没觉悟。

    政府既是法治政府,也是服务政府。为老百姓办事,依法把服务做到家是应有之义。如果一些地方懒政思维不改,如果对吓唬老百姓的事情,仍是叫停了事,鲜见有谁为此受到处罚,那么,在各项民生工作中,或许还会出现吓唬老百姓的事。这应该引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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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