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早9时上班,晚9时下班,一周工作6天,“996”成了一些企业和行业常态化的用工“制度”。更有人鼓吹,“996”是一种“奋斗精神”和“福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指出“996”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996”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引发众多劳动争议。超时加班,也使“第一次分配”向资本严重倾斜,既牺牲了效率,更损害了公平,还影响共同富裕。 明确“996”严重违法,表明了国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共同富裕的鲜明态度。对用人单位来说,原来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及考勤制度等,都需要修改完善,以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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