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老板模样的中年男士匆匆来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着急地说:“我们接到主办方通知,说查到我们公司被纳入失信名单,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没有业务,几百名员工怎么办?” 据了解,这名中年男士是一家建筑企业的老板董某,他的公司凭借优秀的工程资质和丰富的大型项目施工经验,经营状况一向较好,最近几年的发展势头更是迅猛,在行业内也小有名气。由于财务管理的疏忽,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66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接受处理并将税款、罚款、滞纳金缴纳入库。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54号)规定,该公司的行为符合对外公布标准,案件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布,由多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其中就包括了政府采购、工程投标准入受限。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部门公布了相关信息。当该企业正打算如往常一般参与工程招投标之际,发生了前面一幕。 接待的稽查干部在认真听取了董某的诉求后,迅速开展调查研判,认为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修复信用后,提前撤出“黑名单”,解除联合惩戒措施。 第二天,该公司会计带着相关资料急匆匆地赶赴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该局为企业开辟紧急通道,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快速受理、现场审核,并第一时间递交上级税务部门审批。在办理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发现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发票管理上存在漏洞,就会同上级税务部门干部一起辅导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完善公司财务管理机制,避免失信问题再次发生。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接到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级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稽查局同意该单位提前撤出“黑名单”的通知时,董某致电感谢,“多亏税务部门帮我们提前撤出了‘黑名单’,现在公司的招投标资格恢复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机制,并一定更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王颖 吴挺欧 夏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