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草案、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决算草案及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联等三家重点监督部门的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2020年市人民政府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良好,提交的决算草案符合预算法和体制结算的规定。同时也指出,2020年仍存在预算支出安排有待细化、全面绩效管理有待深化、债务风险管控有待强化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以改进和提高。 会议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和国家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的2020年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