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记者昨日从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为统筹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宁波建设工作,依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宁波实际,我市日前出台《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 该《规划》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构建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相衔接的市域现代法治体系,努力建设彰显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宁波,为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使命担当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指出,到2025年,我市各领域法治化程度全面提升,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地方立法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治成为宁波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法治建设关键指标居全国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和宁波特质的法治建设成果,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法治建设示范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样板。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先行市,成为浙江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模范生,努力为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更多的宁波例证和宁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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