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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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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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累倒路边酣睡 构成危险驾驶拘役

    

    

    

    今年4月25日23点过后,有路人在慈溪市崇寿镇一公交车站附近看到一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一辆二轮摩托车,路人以为该男子骑车摔倒受伤,便主动报警。辖区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身上散发浓烈酒味,酣睡正香。

    次日,黄某酒醒后回忆称,当天晚上他和几个同事、老乡一起吃饭,喝了2杯左右的白酒。之后,他骑摩托车回住宿地,由于喝多了酒,竟认错了方向,一路开车来到该公交车站附近时,便想坐在路边休息一会,没想到一坐下人就睡了过去。经检测,黄某血液中的即时乙醇浓度为319mg/100ml,属醉酒状态。

    近日,慈溪法院以黄某犯有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5000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摩托车以及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属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路余 徐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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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