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