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耶路撒冷9月15日电(记者吕迎旭 尚昊)以色列外交部15日发布声明说,该国与欧盟达成新冠通行证互认协议,协议将于10月生效。 欧盟委员会14日已在官网发布公报指出,决定将以色列颁发的新冠通行证等同于欧盟颁发的通行证。但为了保护欧盟利益,如果某些特定条件不再被满足,欧盟委员会可暂停或终止本决定。 为推动在欧盟境内恢复人口流动和经济复苏,欧盟数字新冠通行证7月1日投入使用。该通行证分为3种:接种欧盟认可的辉瑞、莫德纳、阿斯利康、强生等4款新冠疫苗的证书、核酸检测阴性证书、感染新冠病毒后康复的证书。证书以手机二维码的形式发放,也可下载打印纸质版。 据了解,目前除27个欧盟国家外,包括土耳其、乌克兰和摩洛哥等10多个非欧盟国家也加入这一系统,与欧盟国家互认新冠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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