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蒋健芳 薛俊鸽)偶像突然加微信,聊天之余还要钱?小心,这是骗子!鄞州检察院近日通报一起案件,一男子冒充明星诈骗粉丝82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小星是个追星族。2018年7月,小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人正在售卖偶像的签名照,于是他便和卖家雷某联系购买。为交流方便,两人互相加了微信。聊天中,雷某称自己是该明星身边的工作人员。 与雷某熟悉后,小星提出想要偶像的微信,并给雷某200元好处费。很快,一个自称是该明星的微信号加了小星。偶像成为自己的微信好友,小星很激动,经常和对方聊天。没想到自此之后,偶像经常向小星要钱。小星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从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一共给对方转账了82万余元。 时间长了,小星也怀疑对方是不是真的是自己的偶像,为什么这么缺钱呢?面对小星的疑问,对方说自己因为合约限制,赚的钱都被公司拿走了,自己没有什么积蓄。小星多次提出想和偶像见面,但到了约定地点,对方却找理由不见。2021年3月,小星越想越不对,觉得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很快,警方就将雷某抓获。面对犯罪事实,雷某供认不讳。原来,雷某根本不是该明星身边的工作人员,只是机缘巧合下拿到了明星的签名照。其利用小星想认识明星的心理,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明星取得了小星的信任,以各种理由骗取小星的钱财,骗来的钱用于日常开销和购物旅游。为了让小星相信自己就是该明星,他还利用声音处理软件将他人的声音处理成和该明星相似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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