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小区内街实行精细化管理。(刘炎昊 摄) |
本报讯(记者陈朝霞 通讯员刘炎昊 吴欢欢)“以前业主经常向我们反映内街店铺跨门经营、乱堆放等问题,现在得益于执法部门和我们配合,提升管理效率,情况完全改观了。”记者日前走进海曙区望春街道天一家园小区,看到小区内沿街店铺门口整洁清爽,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为了规范小区内街管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望春中队在此前与沿街单位签订《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基础上,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治,近日又创新拟定《居民小区内街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约定书》,确定经营户自行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范围,明确商户法人代表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望春中队中队长郭景介绍,在整治中,该中队实地走访天一家园内街25家商铺,将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创新推出“柔性+服务”的“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同时,该中队还联合街道网格员与内街所属物业、业委会,编织管理联动网,从而形成一个内外合力、多方合作的全新内街管理队伍体系。 “如果说鳞次栉比的高楼、繁华的商圈是城市的‘面子’,那么小区内街小巷就是城市的‘里子’。内街,是衡量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一把重要标尺。”郭景说,要以“绣花功夫”抓实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将内街打造为一道亮丽的小区“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