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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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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来了

10月可申报享受 前三季度研发加计扣除优惠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戚朝 郑涵)“根据新政策,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这可帮我们大忙了!”昨天下午,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顾峰磊得知新政策,十分高兴,“我们公司每年要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这样算下来,我们10月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累计1亿多元,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我们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新政策,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前领到“税惠红包”。

    同时,新政还调整优化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从原来分项目计算扣除限额调整为按全部研发项目统一计算,在简化计算方法的同时,也能总体上提高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另外,新政还简化了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从之前的“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简化为“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辅助账体系填写量大大减少,既降低了填写难度,也减轻了企业的办税负担。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部门负责人徐大庆表示,目前市税务部门已快速启动新政宣传推广工作,聚焦企业需求,优化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扶持作用,助力创新联动与技术联动,促进各类优势资源深度融合,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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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