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舜毕)自贸试验区建设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昨日,宁波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质效标准。 《意见》共30条,立足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特色优势与功能定位,结合近三年浙江海事审判服务保障浙江自贸区建设的司法实践,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聚力解纷止争、突出数字引领、创新理论研究、加强保障机制六个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服务保障意见,着力为浙江自贸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据了解,为使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精准发力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2018年3月27日,全国首个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命名的海事法庭——“宁波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海事法庭”在舟山授牌成立。 随着扩区工作的稳步推进,为应对可能增多的涉自贸区建设相关海事海商纠纷,宁波海事法院进一步优化全省海事审判布局,积极争取在浙江北部设立海事法庭;统筹完善诉调对接网络,在涉自贸区的纠纷易发区、核心功能区等设置巡回审判庭(点);不断扩大专业组织调解,推行“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航运纠纷解决模式。同时,顺利组建涉自贸区海商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库,在浙江自贸区探索推动海事刑事审判试点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境海事诉讼船员网上立案服务等创新举措,全方位营造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化国际化海商营商环境。 本次新闻发布会首次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上还公布了5则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浙江自贸区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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