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细则》按照便民原则,允许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开设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让公众购药需求更加便利(据9月23日《信息时报》)。 不少人会认为,药品毕竟是一种特殊商品,因此不管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均应该在医院、药店等场所销售,如此才能更好地确保安全。其实,法律是允许商业企业卖药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但由于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场所售卖药品的现象极为罕见,久而久之,就固化了民众“商业企业不能卖药”的思维。 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风油精、六味地黄丸、板蓝根颗粒等,是相对安全的一类药品。药到急时方难买,是民众普遍面临的问题。虽然不少药店标榜24小时营业,但毕竟24小时营业要增加不少运营成本,真正按此实施的药店少之又少。允许包括24小时便利店在内的商业企业售卖乙类非处方药,可解民众用药的燃眉之急。此外,很多商业场所本就24小时开门营业,药品只是顺带售卖而已,并未额外增加成本,因此,允许商业企业售药,也是科学的、可行的。 在所有药品当中,乙类非处方药是最缺乏竞争的一类药品。这是因为,处方药需要开处方,医院成为处方药零售的最大场所,此外,医院里也有一些甲类非处方药,但极少会有甲类非处方药。这样一来,对于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医院和药店的竞争比较激烈,但药店几乎成为乙类非处方药唯一的销售场所,当商业企业也普遍开始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时,将打破药店一家独大的局面,进而通过更加激烈的竞争,来提高此类药品的质量,降低其价格。 尽管如此,乙类非处方药毕竟也属于药品,是药品就会存在一些毒副作用。因此,商业企业销售这类药品时,也应把用药安全放在首位,加强营业员相关培训,完善销售过程和售后服务,方能将这件好事办得更好,为全面普及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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