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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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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紧急出警的消防车让行

两名车主被罚款扣分

路口公共视频拍下的场景:消防车试图从中间穿过去,但前面两车就是不动。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魏士丁 黄盛剑 

    

    昨天下午,余姚交警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两名车主在路口等信号灯,面对身后反复鸣笛的消防车置若罔闻,最后收到了罚单。

    此事发生在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地点在余姚泗门镇光明北路与镇北路路口。当时,接到火警的消防车一边鸣笛一边疾速沿着光明北路由北往南行驶,到这里时被堵了:两条直行车道上都有车在等信号灯。

    被挡住去路的消防车司机急了,警报声不断,并尝试从两条直行车道中间穿过去。如果前面两辆车肯配合,稍微往前挪一点,消防车就能快速从中间穿过去。但是,这两辆车停在那里就是不动。消防员急得用车上的喊话器提醒了:“车子开到前面去,开到前面去!”可即便如此,前面两辆车驾驶员仍然不当回事,直到一分钟后绿灯亮起,他们才起步离开。

    “一分钟对于普通人来说很短,但对消防救援人员来说,可能就生死攸关了。从报警拉铃到消防车出库门,我们就要求在一分钟内完成。”当天出警的消防员说,当时有人拨打119报警,称一辆停在泗门镇湖边西路100号附近的小型货车车头起火,现场火势凶猛。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泗门消防站紧急驰援,出动了1辆消防车7名消防指战员火速奔赴现场,却没想到堵在了路上。

    事后,当地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90条的规定,对这两名“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车主进行处罚,分别记3分、罚款200元。

    两名车主在被普法后,对处罚没有异议。他们告诉交警,自己也是因为害怕“闯红灯”,再加上之前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因此不敢挪动车辆,并非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辆。

    “私家车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应该做到快速礼让,否则将会面临处罚。对于可能存在‘闯红灯’,司机朋友大可放心,交警不仅不会处罚,还会衷心地为这种行为点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因礼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比如救护车、消防车、出警车、电力抢修车等,如果导致交通违法,可拨打122报警热线备案或直接到交警部门申请撤销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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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