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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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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护航宁波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甬纪轩)日前,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护航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护航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意见》指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学深悟透、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严格的监督、严明的纪律、严肃的问责,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意见》强调,要全面实施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六大专项工程”。即“督政清障”,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等,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哪里,政治监督跟进到哪里;“督责清梗”,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把宗旨意识、廉洁意识、绩效意识贯穿实施的全过程,督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规范用权,确保全市上下执行有力、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督风清浊”,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大局意识欠缺、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坚决防止在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收入差距中的“数字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坚持把好作风带入共同富裕新征程,丰富共同富裕的文明内涵;“督案清腐”,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上项目扩投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环节中损害共同富裕的违纪违法行为优先重点查办;“督微清源”,深入开展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大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剑指“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以及“微腐败”“小官大贪”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的成果;“督规清商”,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对政商交往中触犯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的行为严肃查处,鼓励倡导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经营者坦荡接触、正常交往、靠前服务,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保障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上不断着力。同时,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在监督推进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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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