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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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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在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建立“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布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我国将在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同时,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改革,在“放开两头”即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用户侧销售电价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目前,已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在用电侧,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目前,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通知同时明确,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万劲松说,改革的核心是真正建立“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通知明确,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此次改革将对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和物价水平产生哪些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说,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但分用户类别看,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他说,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围绕此次改革作了针对性安排。

    彭绍宗说,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总体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通知明确,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彭绍宗说,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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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