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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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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有放更有管

我市查处首起 骗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夏静)宁波某鹿日用品有限公司骗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在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的证后监管中被发现。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撤销许可决定,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了解到,这是宁波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放管服改革以来,通过证后监管查获的首起骗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案件。

    近年来,我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持续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综合审批流程再造。随着“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由“前置许可”改为“先证后核”,2018年12月1日起,食品相关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从去年1月1日起,我省相关申请人承诺具备符合条件的生产、检验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可获当场审批发证。

    宁波某鹿日用品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生产设备、环境条件及人员配备等基本生产条件情况下,通过网上申报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含企业自查表),以及从他人处购得产品做出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于今年5月18日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得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许可。

    “自我承诺”是否代表有机会逃脱监管?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取证一个月内开展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同时,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全面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证后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30%,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抽查覆盖率不低于50%。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6月17日的生产许可首次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租赁的厂房空空如也。因与承诺事项严重不符,最终,该企业被撤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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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