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作为今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项目,市人大聚焦粮食安全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 据报告,2020年末,宁波耕地保有量351.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6.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80.2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66.94万亩,粮食总产量67.44万吨。 作为粮食主销区,目前我市地方储备库仓容80.1万吨,应急供应网点数323个,应急加工能力3590吨/日。2020年末,我市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规模,其中主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5天市场供应量。 从检查情况来看,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生产能力、耕地保护、地方储备粮安全、粮食流通管理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促进市域内粮食供需平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但也存在粮食产需缺口持续扩大、耕地保护面临现实困难、粮功区“非粮化”较难杜绝、粮食生产动力有所下降、社会节粮储粮意识相对薄弱等短板。 检查组特别指出,目前餐饮浪费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改观,不少市民没有树立正确的爱粮节食观念,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粮食储量受储粮设施和技术等因素影响,落实情况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储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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