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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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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这些社保问题有权威解析

    

    

    记 者 傅仲楠 周应玮 海 文 通讯员 张 巍

    

    自10月19日《关于启用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发布以来,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收到众多网友咨询。对此,相关部门一一给出了权威解析。在此,记者采撷其中一二,与大家分享。

    如您有更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

    

    No.1 企业职工

    

    劳动合同制工人 实际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网友“LHW1968”:本人10月17日咨询合同制工人什么时候开始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回复是“1986年10月1日起”。麻烦咨询一下,如果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10月1日缴纳养老保险到现在,这35年左右都可称之为“实际缴费年限”吗? 

    市人社局:您所述时期按规定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应从批准录用之月起缴纳养老基金,当时不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缴费年限与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还是存在差异的。具体事宜,建议随带职工档案等材料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确定。

    社保中单位缴纳部分

    包含在年薪里吗

    编号为“135258”的网友:在海曙区上班。请问社保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包括在员工年薪里吗?

    海曙区:工作期间,单位对年薪的发放依照双方入职时的约定、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内容执行。若在工作中,认为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可至您工作单位注册地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

    

    缴费新基数的上下限

    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ninbozhujun”:在鄞州上班,公司目前按3539元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这一缴费基数是否符合现阶段我市社保政策?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提高缴费基数?

    鄞州区: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精神,我市于10月和11月分别启用2021年度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我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采用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对参保单位202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并依据省规则统一对2021年1-9月已经征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已征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部分金额不进行清算。

    今年已缴的社保费用

    如何进行差额清算

    网友“赵”:是企业老员工,当前缴费基数为3815元,已申报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为3900元。请问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市人社局:根据各单位申报的20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采用新基数上下限核定2021年度缴费基数,新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统一对2021年1月至9月已征缴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新基数启用后,如某月工资收入3900元低于新基数下限(3957元),则缴费基数应按3957元核定,并对1月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108.63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3957-3815)×8%×9=102.24元,失业保险为(3957-3815)×0.5%×9=6.39元。

    企业未申报上年度工资

    新基数将如何变化

    网友“李”:企业老员工,当前缴费基数为5000元,2021年企业未申报我的上年度工资收入,请问参保单位新基数如何变化?

    市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新基数启用时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再采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新基数启用后,因上年度工资收入未申报执行10%上浮政策再进行封顶保底,则新基数启用后缴费基数按5500元核定,并对1月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382.50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5500-5000)×8%×9=360.00元,失业保险为(5500-5000)×0.5%×9=22.50元。

    公司社保基数

    是否需要手动调整

    网友“白日飞升”:宁波市2021年基数上调后,公司社保基数需要手动调整吗?会自动按最低基数接上一年的吗?

    市人社局:基数启用由系统完成,根据各单位申报的20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采用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2021年度缴费基数,新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到哪里开具

    社保无违规证明

    网友“kkk_len”:用工地在江北,单位注册地在海曙,请问社保无违规证明找哪个部门开具?

    市人社局:合规证明可以咨询江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No.2 退休人员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可不退休继续缴社保吗

    

    

    

    网友“XUEBE”:退休时如果缴费年限累计有20来年,但连续缴费年限不到15年,是不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等缴足15年后再办理手续,到时可否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市人社局:中断缴费的人员跟连续缴费人员一样都根据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区别在于中断缴费人员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请您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超过退休年龄的

    该如何申领失业金

    编号为“136893”的网友:在慈溪上班,已到退休年龄,但目前社保缴费年限未满15年,现在社保仍在全部自费缴纳,目前没有工作,以上情况能申领失业金吗?

    慈溪市: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低标准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条件同普通失业人员一样,即缴费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办理退休(职)人员

    缴费基数如何变化

    

    网友“钱”:2021年3月办理企业退休,1月至3月缴费基数为3815元,已申报上年度缴费工资为4000元。请问新基数如何变化?

    市人社局:新基数启用时,参保单位当年已办理退休(职)人员采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并进行差额补收。新基数启用后,您的缴费基数按4000元核定,并对1月至3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47.19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4000-3815)×8%×3=44.40元,失业保险为(4000-3815)×0.5%×3=2.79元。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时如何办理转移

    网友“kkk_len”:省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到达退休年龄后我们自己去办理转移还是系统办理?

    市人社局:根据浙人社办函〔2020〕8号文,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集中后,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办理实时转移,实行退休前省内一次性归集。

    养老待遇情况如何查询

    是否要领退休证

    多名网友:镇海养老待遇基本情况如何查询?别的省有电子退休证可以申领,宁波是否也可以申领?

    镇海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号)要求,2021年4月9日,宁波市正式上线运行省级社保信息系统,新系统上线后,您可使用《养老待遇发放证明》查询您享受养老待遇基本情况,该证明可代替退休证使用。《养老待遇发放证明》在支付宝中查询方法:首页搜索框搜索“社保证明打印”点击“社保证明打印宁波市”登录(浙里办)参保地(选择宁波)待遇发放证明预览证明保存至相册,再到相册中打开查看。

    父母户口转到宁波后

    养老保险可否一并转过来

    网友“巴比”:想咨询一下,父母在外地已缴纳新农合养老保险,父亲明年4月开始可以拿养老金,如果现在户口转到宁波,养老保险可否一并转过来?

    市人社局:您父亲在60周岁前办理户籍迁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到了退休年龄

    社保缴费不足15年咋办

    编号为“134183”的网友:老婆1971年出生,按规定今年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从2009年12月份才开始缴纳,不足15年该怎么办?

    市人社局:2011年7月1日起,本市户籍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在本市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在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缴需要本人于生日次月,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No.3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自行缴纳社保需什么条件

    

    

    

    网友“嘿嘿呵”:灵活就业人员怎样自行缴纳社保?自行缴纳的话需要什么条件?要提交哪些资料?

    市人社局:若您为本市户籍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至户籍所属的街道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身份参保业务。

    领取失业金期间

    可申请4050社保补贴吗

    编号为“135422”的网友:57岁,刚失业在领失业金,请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吗?

    市人社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为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若您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至户籍所属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

    如何进行差额补收

    网友“郑”: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缴费,当前缴费基数为3815元。请问新基数启用后如何差额补收?

    市人社局: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60%(3957元)的,不做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60%的,提高到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的60%,并对2021年1月至9月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延迟一个月征收)。新基数启用后,您的缴费基数按3957元核定,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为712.26元,2021年1月至9月基数差额补收金额为(3957-3815)×18%×9=230.04元(25.56元/月)。

    

    No.4 大学生

    

    毕业后在宁波工作 还能使用学校的社保卡吗

    

    

    

    网友“楚舟”:在宁波读大学,毕业后留在宁波工作,之前学校帮我办理的社保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吗?目前公司已经开始帮我缴纳社保,但没有额外办理社保卡,请问公司缴纳的社保金额是算到大学的那张社保卡吗?还是需要重新办理一张社保卡?如果不用额外办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市人社局:若您的社保卡为宁波的二代或者三代芯片卡且卡片无损坏的情况下,您可以正常使用。若您单位已经正常参保且医保待遇正常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使用这张社保卡进行就医刷卡结算。公司缴纳的社保金额是累计在您的个人社保账户里面的。

    宁波的社保卡

    在浙江其他城市能使用吗

    编号为“134832”的网友:大学在绍兴就读,问一下宁波的社保卡在绍兴可以使用乘公交等其他功能吗?

    市人社局:可持加载“交通联合”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在绍兴乘坐公交,优惠以绍兴政策为准;可持第三代社保卡在绍兴入园入馆,具体公园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以绍兴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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