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某市的疫情防控出了大问题,因为主政官员的防控不力,导致全国多地因此遭殃,人们纷纷要求严惩责任人;同时也有人追问,谁把这样一个“外行”,安排到如此重要的岗位上? 我想到一个成语,叫“操刀伤锦”。春秋时,郑国的执政者是子产,一个很精明的政治家。《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有这个故事:大臣子皮要叫尹何去当他的封邑的长官。子产不同意,说:“尹何太年轻,恐怕不能胜任。”子皮说:“他忠厚老实,我很喜爱他,他不会违抗我的。让他去学习学习,慢慢就能胜任了。” 子产说:“这样不好。对于所喜爱的人,应当对他更负责。现在你因为喜爱他,就叫他去做官,这等于把刀交给一个不会操刀的人,让他去任意乱割,这只会对他有害,而且会有更多人因此受害。” 子产说,“打个比方吧。假如你现在有一匹美丽的锦缎,你一定不愿意交给一个不懂裁衣的人,叫他拿去学习裁剪。国家领土、主权,是我们身家性命安全的保障,怎么能随便交给年轻不懂事的人去学习管理?难道一个城市、一个地区,还不如你的一片美锦重要吗?” 子皮听了这番话,连连称赞子产见识远大,打消了任用尹何的念头,更加支持子产治理郑国。“操刀伤锦”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人们认识到,让不称职的人去担任重要职务而耽误大事,不仅是任职者的责任,更是委任者的责任。《北史·魏咸阳王禧传》说:“未能操刀而使割锦,非伤锦之尤,实授刀之责。” 从逻辑上看,“授刀”发生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不察,主观上是要选拔称职的人,但由于看得不准,于是发生了错误;另一种情况是,明知不称职而用之,或者是出于任人唯亲,甚至是由于利益推动,如腐败的买官卖官之类。前者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用人程序以减少失误;后者则需要追责,乃至于办罪。 现在的问题是,追究操刀之责的或有发生,而追究授刀之责则鲜有所闻,正所谓“操刀伤锦”常有,而被追究“授刀之责”者不见。追究“授刀之责”在理论上不是问题,只是缺乏这样的实践,所以应该填补这块“空白”。 例如,文首所说的那个惹下大祸的官员,已经被立案调查,其“伤锦”之责是逃不掉的。但舆论追问“授刀之责”的问题,似乎如一阵风般吹过,过了就过了——通常都不会有下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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