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近3年来全市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599件,有力维护了诚信有序的司法环境。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向全社会释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信号。“恶意串通、‘套路贷’、伪造证据等各种类型的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2019年6月13日,我市法院探索部署了“整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向虚假诉讼“亮剑”,重拳惩治虚假诉讼行为。 坚持数智赋能,探索智慧防控。我市法院创新推出“诚信诉讼码”,采用当事人(含企业)一人一码制,建立诚信诉讼黑黄名单,通过“诚信诉讼码”颜色随案自动提示当事人司法征信等级。2019年以来,已发布四批黑黄名单,其中黑名单252人、13家企业,黄名单410人、11家企业,并将黑黄名单报送信用建设部门,给予3年至5年的信用惩戒期。同时,研发虚假诉讼线索大数据智慧摸排系统,对以往生效裁判文书大数据检索,让虚假诉讼一键可查、全程可控。 坚持共同治理,强化打击合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今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共同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正在办理的涉虚假诉讼犯罪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可以提前介入监督,有必要的可以提起心理测试。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明确一般3个月内侦查完毕,案件特别疑难复杂的,可延长3个月。 防范关口前移,强化行业自律。市中级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共同防范虚假诉讼“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律师在代理时发“一”份告知书、做“一”份谈话笔录、核“一”次证据材料、签“一”份诚信诉讼守约、出“一”份防范虚假诉讼初审函告,在全市律师代理环节构筑防范虚假诉讼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遏制虚假诉讼增量。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已查处虚假诉讼案件299件,总量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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