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吴欢欢 叶巧巧)企业因违法行为被记入信用档案,之后可通过参加志愿活动修复信用。记者日前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今年已有16家企业通过这种积极行为修正了不良信用纪录。 几天前,宁波一企业负责人朱先生带领20名员工到白云街道丽象佳苑小区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现场,大家积极行动,清除小区绿化带和卫生死角的白色垃圾、烟蒂等。 据悉,去年10月13日,该企业擅自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处置,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当年11月,海曙白云城管执法中队对其施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被记入信用档案,影响了企业信用等级。 据悉,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更好服务企业,帮助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于2019年10月出台了《海曙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信用信息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信用修复指南》,不良信息主体可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不良信息认定的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被确认,之后通过参加该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并符合人次要求,从而完成信用修复。今年以来,该局已经协助16家失信企业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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