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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区开展防污染综合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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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人员在码头进行防污染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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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艇为危险品船舶进出港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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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任峥 |
记者 董 娜 通讯员 麻宏宇 张婷婷 文/摄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宁波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港口经济,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物流链中扮演着愈发关键的角色。据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公开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0.28亿吨,自2017年以来连续5年超过10亿吨。然而,港口的发展趋势和船舶污染物减排的要求,给我市港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如何缓解结构性环境保护压力,改善船舶运营环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以可持续交通助推可持续发展,是我市“十四五”期间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课题。 用制度强化力度 近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大榭港区对“新*12”轮正在使用的燃油进行硫含量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该轮正在使用的燃油硫含量达到1.452%(m/m),超过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应使用硫含量≤0.5%(m/m)燃油的要求。发现问题后,海事执法人员要求船方立即停止使用该批燃油,并抽检油样送第三方实验室进行专业检测。 “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和大气,需要兼顾燃油质量、船舶防污设备运行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只有做到环环相扣,才能真正降低污染。”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相关负责人说。 以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为例,2015年12月起交通运输部就划定了排放控制区,到去年1月份开始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m/m)的燃油。“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提及船舶污染防治就有12处,涵盖了公司管理体系、防治污染装置、船长权力、海上施工作业条件、海事管理机构职责、事故处理要求及相关处罚条款等多个方面,要求更加全面、严格。”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均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宁波也积极响应,迅速推出船用燃油质量联合监管机制等相应措施,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宁波在国内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开展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检测,目前已在全市布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19套,实现从沿海到内河水域船舶的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市海事部门加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检测1699艘次,较“十三五”初期增加504.6%;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行为发现率已由“十三五”初期的2.9%降至今年的0.125%。 针对水污染物,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建立针对宁波籍船舶的防污染设施设备检验质量监督机制,推动船舶水污染物水陆衔接渠道的畅通,提升我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综合服务能力。“依托《宁波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试运行)》,继续抓牢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治”理之路 用综治织密网络 投用余姚江、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水污染物接收船,推动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完成港内作业拖轮和100-400总吨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宁波系统推进“五水共治”行动,推动港口水域和内河水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海事部门先后与交通运输、港航、发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宁波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 治、宁波市内河船舶“清洁行动”、宁波市船舶和港口污染专项大排查大整改、姚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合执法资源、加强联合监管,形成“共商共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我市累计建立了1355艘宁波籍船舶的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清单,要求船方对照清单实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报备设施设备变更情况。在船方自查基础上,海事部门共开展现场核查验证403艘次,实施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9318艘次,查处违法案件322起,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在政府部门强化联合的同时,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在进一步加大。以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为例,截至目前,我市以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为依托的政府力量、以专业化溢油应急服务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力量、以港口码头企业为补充的社会力量“三位一体”的应急能力格局已基本形成,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超过2500吨,先后建立9个片区、271人的海上清污志愿者队伍,实现了宁波港域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以‘三位一体’应急体系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继续完善大榭港域联防体运行机制,完成宁波港域联防体投入运行,加快推动象山港和石浦港两大港区溢油应急联防体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形成四大联防体‘联建联治、联防联控’格局,实现我市水上船舶溢油综合控制清除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智”理之路 用智慧擦亮未来 近日,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的某海事处值班室,溢油雷达监视报警系统界面出现超标告警,值班室值守人员立即通知码头值班人员前去现场查看情况。10分钟后,接到现场工作人员反馈,确认海面有油污,原因是油轮在装卸货作业中产生少量溢油。海事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人员通过监测水文情况预测溢油的漂移趋势,同时指导码头和周边船舶立刻开展溢油回收作业,由于发现及时,溢油现象很快得到有效控制。 “类似的码头溢油雷达监视报警系统点位,在宁波已布设34个,相比较‘十三五’初期的7个,不仅数量大大增加,监视范围也扩大了好几倍。这些监视报警点24小时不间断工作,为码头前沿水域溢油的及时发现、降低污染损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码头溢油雷达监视报警系统仍在逐步增装。”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工作人员说。 与此同时,《宁波舟山核心港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示范区建设方案》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该《方案》立足宁波舟山核心港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趋势与问题,就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技术与装备以及示范区的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 下一步,我市将以《方案》为指导,逐步建立以码头、岸吊为基础的岸基固定式监测系统,以执法船艇为载体的水上移动式遥测系统,以无人机为配套的空中飞行式筛查系统,探索建立以5G、北斗等通信核心技术为枢纽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信息平台,构建起我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陆海空”多维感知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努力打造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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