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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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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要注意“严审”配偶和女婿

    

    

    

    易其洋 

    

    看一份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发现一个规律:10个典型案例中,1个是个人少报告房产附属用房面积,2个是配偶未报告投资型保险和基金,剩下的7个都是未报告女儿、女婿投资经商或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按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这些干部的行为属于隐瞒不报或漏报情节严重,受到诫勉处理。

    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都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同党政机关一致。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既体现了对党政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的要求,对公共权力从严监督的要求,也是在为源头反腐做准备、打基础。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除非不用心或有私心,一般都能弄清爽。不过,也有别的可能。比如,夫妻双方,一方掌握家庭财权,买了股票或基金,本想赚钱,却亏得惨不忍睹,生怕配偶埋怨,便不想让对方知道。这样,一方要报告个人事项,一方偏偏藏着掖着,就会出现漏报情况。如果夫妻关系不和甚至“有仇”,那一方故意隐瞒实情,另一方也会落得个“隐瞒不报”。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除了配偶,还要“拉”上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原因就在于,他(她)们投资经商办企业,是与家中那位“领导干部”权力关联密切的家事家产。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就是家族腐败,一些“官太太”“官二代”赚钱易如反掌,利用的正是配偶、父母或岳父母的权力影响力。

    让领导干部不敢乱用权,不光要管住领导干部,也要看牢他们的身边人、家里人。领导干部报告儿子儿媳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此前就有,大家也好理解。报告女儿、女婿这方面的情况,应该是今年才有,可能一些领导干部没跟女儿女婿讲清楚利害,问的人没用心,答的人也没在意,漏报就免不了。也可能,有的女儿女婿对此不理解——自己婚嫁了,与父母是“两家人”了,为啥还要把自己扯进去。

    身边人、家里人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赚钱,一旦出事,领导干部也脱不了干系。这样说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时,应该注意“严审”配偶和儿子儿媳、女儿女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说实话,不隐瞒;配偶和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也要识大体、懂道理,别打小九九,对自家人“留一手”。要知道,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组织是查得出来的,个人是要受处分的。再说了,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就算和父母、岳父母不在一口锅里吃饭了,毕竟一家亲,还是不要说两家话,玩“坑爹坑妈”那一套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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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