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京 最近学界正在讨论“三次分配”,有位相熟的企业家打电话问:“三次分配”何时启动?我明白他担心什么,他是担心“三次分配”是否会“均贫富”。 事实上,中央讲得很清楚,“三次分配”是鼓励人们自愿捐助,不是均贫富。可人们为何会有此担心呢?在我看来,是人们一直对“共同富裕”有误解。何为共同富裕?传统观点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同等富裕,不存在收入差距。而要消除收入差距,不仅要调节收入增量,也要调节财产存量。所谓调节财产存量,无疑是“均贫富”。 其实,中国民间也流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远的不说,以中国为例: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国家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可那时实际搞的是平均主义分配,吃“大锅饭”。改革开放后,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虽然人们的收入都有提高,可也出现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究其原因,是有人对“收入差距”不满,产生了仇富心理。 由此可见,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人存在“平均主义”观念,而且根深蒂固,短期内不可能根除。也正因如此,对推动共同富裕,人们往往会想到“均贫富”。而我要指出的是,共同富裕绝不是“均贫富”。那样做既不符合中央的精神,也有悖于市场经济分配原则,最终不仅不能共同富裕,反而会导致共同贫穷。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讲,要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让先富带后富。当年上大学时,有位教授对邓小平的构想作过形象解释。他说好比坐公交车,若乘客不排队,一窝蜂地挤,堵死了车门谁也上不去;要是分先后排队,反而容易上车。 回头看,邓小平当初的构想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有人先富起来了,中等收入人口超过了4亿,那么怎样让先富带后富呢?中央明确讲,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国家宪法也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是说,先富带后富不能“均贫富”。 有人说,政府可以鼓励富人捐助。富人愿意捐助当然好,可低收入人口多,捐助怕是杯水车薪。我的观点是,政府应支持富人投资创业。要知道,支持富人投资就是先富带后富,而且可取得长效。倘若不是这样,反过来让人们“均贫富”,效果必事与愿违。 听朋友讲过一件真事。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城里打工多年,后来回乡办养鸡场,收入可观,小儿子一直在家种地,至今没娶上媳妇。于是张大爷让大儿子先富带后富,拿出10万元资助弟弟做生意。结果呢,弟弟不善经营,不到半年便血本无归,而哥哥资金周转不灵,收益也大不如前。 一个家庭如此,一个国家也一样,不能简单“均贫富”。站在富人的角度,国家若不保护私人财产权,富人没有安全感,自然不会放手投资;站在穷人的角度,如果允许“均贫富”,可以坐享其成,他们也不会勤劳致富。 分析至此,我最后的结论是:推动共同富裕不能“均贫富”,应重点做好三件事:第一,严格保护私人财产权,让企业家有安全感,支持他们放手投资,将财富“蛋糕”做大;第二,引导企业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第三,政府应承担起扶贫的主要职责,用财政资金扶持贫困群体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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