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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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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所谓,反正保险公司会赔”?

“事故深度调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2月1日,象山交警向市民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海曙交警进入运输企业,给驾驶员提个醒。

▲12月1日,镇海交警举行交通安全日活动,向大车驾驶员群体推介“531”大型车辆右转礼让法。

▶象山交警严查过往工程运输车辆,确保安全。

12月2日,鄞州交警走进工地,向大车司机宣讲交通安全。

制图 张悦

    

    

    

    

    

    

    

    

    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徐莹莹 黄盛剑

    

    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10个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为了预防事故,减少悲剧发生,这几年来,宁波交警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事故深度调查”等一系列手段倒逼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事故深度调查”堪比撒手锏,威慑力不小,带来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最近三年涉及大型车辆的事故亡人数出现明显下降趋势。

    

    余姚北仑的两个“首例”处罚

    

    

    前不久,余姚交警通报了宁波首起因重型自卸货车违法超载引发两起亡人事故、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责的案例。

    今年3月29日下午5点24分,某建设有限公司员工赵某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沿余姚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高夹线三枝交叉路口处(余姚市马渚镇开元村),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接着又与道路交通信号杆等设施发生碰撞。这起事故很严重,受伤的骑车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交警现场取证,确认赵某当时驾驶的车辆超载近200%。

    在深入调查时余姚交警还发现,去年5月12日,也是这家公司,另一名驾驶员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明伟大桥南侧三枝交叉路口左转弯过程中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骑车人抢救无效死亡。

    在一年多时间里,这家企业连发两起亡人交通事故。为此,根据相关法律,除了对两名肇事司机直接进行追责外,今年5月17日,由余姚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当地应急管理局、监委等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了宁波市应急管理专家,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长期存在超载行为,并且连发亡人交通事故。公司法人代表及两名公司安全责任人存在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指使公司驾驶员超载运输,严重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法人代表、两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肇事驾驶员给予立案侦查。

    另一起追责案件发生在北仑,是全市首例企业主要负责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的案例。

    去年5月7日下午3点52分,北仑小港江邵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宁波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辆混凝土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避让不及,与前方一辆违停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使站在轻型货车驾驶室外的驾驶人陈某倒地遭碾压,当场死亡。

    事后调查,肇事货车核载8.71吨,事发时装载的混凝土重达28.26吨。且事发时该车之所以没有减速,是因为刹车完全失效。但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车辆超载、制动失灵的责任并不能完全由肇事司机承担。车辆所属的公司拥有专门的运输车队,超载运输是其公开的秘密,而超载被执法部门查获时,罚款一律由公司买单。正是因为这些“制度”,造成司机驾驶超载车辆时肆无忌惮。事故的发生,表面上看是车辆制动失灵造成的,而实际上严重超载是造成制动失灵的重要因素之一。最终,公司总经理和生产经理因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被警方刑拘。

    “这两起典型案例,说明不把牢交通安全关,那么企业负责人真的会‘人在公司坐,责从天上来’。”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事故深度调查”很有威慑力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同样,对于大型车辆来说,一场亡人交通事故的背后,有些时候也存在着来自管理层的负面作用。

    “事故深度调查”机制的出现对于运输行业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以前,有个别运输企业负责人抱着“事故无所谓,反正保险公司会赔”的心态,其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大型车辆不守法规、不知礼让的事屡屡发生;现在,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了,不仅当事人要被追责,隔了一层的负责人也有可能摊上大事。

    企业负责人心态转变之快令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大吃一惊。有交警告诉记者:“自从北仑等地对亡人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追究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后,主动找上门要求上交通安全课的运输企业瞬间多了起来。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有责的老板可能要‘遭殃’,一旦老板坐牢了,对企业形象的损害也大了。”

    宁波的“事故深度调查”有这么大的威慑力并不奇怪。

    按照2019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事故深度调查”的启动条件之一:就是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开展深度调查。

    而宁波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更为细致、严格:案件调查范围扩大至涉及重点运输车辆亡人事故及造成重大影响的伤亡事故;调查内容除事故直接成因外,延伸至人、车、路元素涉及的各个责任主体;调查报告报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犯罪及违纪行为依法追责,着力推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宁波是2018年5月1日开始启用‘事故深度调查’机制的,通过各种延伸调查,查出了不少交通安全隐患,也处罚了不少存在交通管理漏洞的企业及负责人。”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每个人心中都有本账,如果经济账压过了法律账,各种事故就会层出不穷,大型车辆屡屡发生重大事故,背后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如此。因此,提高违法成本,让直接违法者以及背后的管理者感受到来自法律上与经济上的“痛”,对于遏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今年以来,宁波交警已开展“事故深度调查”24起,20余名企业负责人被追责。其中刑事拘留5人,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等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8起,起到了“侦办一起案件,震慑一个行业”的效果。

    

    大车亡人事故开始连年下降

    

    

    “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有案例、数据为证。

    海曙交警大队三中队所辖望春、西门、南门、白云4个街道,内有大小学校31所,各医疗点位23家,集贸市场8家。此外,辖区内施工工地众多,每天有几千辆工程车通行,是交通事故相对高发的区域。

    去年,这个中队每月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占海曙交警大队所有事故数的17.6%,在10个路面中队中排名第一。但对过去三年亡人事故数量分析显示,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他们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就与“事故深度调查”机制有关。

    据悉,每个工地开工前,该交警中队会召集甲方、总包方,以及泥浆清运、渣土清运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明确规范要求。同时,不定期召集各工地负责人,包括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车队长,到中队开展安全培训,要求工程车右转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规避视线盲区。

    “每次开会,我们会拿具体案例向他们介绍‘事故深度调查’机制,进行警示。”该中队负责人说,他们还通过“事故深度调查”,排查出了一批道路安全隐患点,并要求各方进行有效整改。

    宁波交警的相关数据也证明了“事故深度调查”机制的有效性:以机制启用的2018年为分界点,后三年涉及工程运输车辆事故的亡人数与前三年相比,下降幅度达到了27.2%;道路运输事故方面,亡人数2019年比2018年下降近44%,2020年比2019年下降近36%,今年又比去年下降近23%,三年连续大比例下降。而涉及大型车辆事故的亡人数,三年平均降幅超20%。

    

    本版摄影 杨萌萌 祝巧巧 方丹茜 高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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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