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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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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主险+13项附加险

新能源汽车迎来专属保险保障

    

    

    

    

    记者 张正伟 

    

    记者从宁波银保监局获悉,我市各保险公司已完成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各项配套准备工作,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昨起正式上线。这意味着,我市新能源汽车车主今后可通过财险公司的网销、电销、移动端等渠道新投保和续保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而12月27日前已经投保了传统车险的新能源汽车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12月14日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方案,与传统车险相比,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整体保障提升、保险责任扩充。其中最明显的是,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被纳入保障范围。“随着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正式开售,车险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直接受益者将是宁波的新能源车车主。”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据市经信局统计,自2016年以来,宁波新能源汽车数量逐年增加,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9万辆,今年新增4万辆左右,占近6年销售总量的42%。

    3大主险+13项附加险

    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障足

    在专属保险上线前,新能源汽车投保的是传统车险,由于新能源汽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使用场景、维修保养等方面与传统汽车存在很大不同,其风险特征与事故原因也存在较大区别。因此,新能源汽车车主一直盼望拥有专属保险与服务保障。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包括3大主险和13项附加险。其中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独立险种,投保人可投保全部险种,也可选择部分险种。附加险包括13项,其中传统汽车附加险,新能源汽车只要满足条件均可投保,包括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等。

    过去新能源汽车按照燃油车进行投保时,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往往将电池排除在外。根据新的条款,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不但可保电池,甚至将起火燃烧也纳入必保范围。记者查询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现,新的保险条款第六条写明,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此外,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在为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三电”系统提供保障的同时,还引导消费者投保附加险,为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提供保障。“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同时也是车险领域的一次全新探索。”业内人士介绍,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明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留下了空间。

    八成保单价格下降或持平

    25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保费不涨

    除了保险责任,更多车主关心的是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的保费价格与传统车险相比有什么变化。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早前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产品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测算调整说明》,25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投保车损险保费普遍不涨,同时收窄费率涨降幅限制阈值。据业内人士介绍,价格在25万元以下的新能源汽车,大概对应10万元以下价位的燃油车,这类车主对价格比较敏感,为了保证新旧费率顺利切换,这类新能源汽车的车损险保费保持不涨。

    据分析,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绝大部分保单价格不仅不上涨,反而略有下调,主要是因为随着人们对新能源汽车风险规律认识的深入,发现并非所有新能源汽车风险发生概率都大。“就车损险而言,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风险概率实际相差并不大。”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早期的新能源汽车对电池本身缺乏相应保护,导致碰撞后电池容易损坏、燃烧,现在设置了专门的电池保护结构后,电池燃烧概率已经大为降低。此外,许多新能源汽车事故主要是由车主不习惯操作造成的。统计数据表明,随着车主对车辆性能的熟悉,驾驶新能源汽车的风险发生概率正与驾驶燃油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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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