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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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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试点签约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徐莹莹)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却逃逸,受害人的救治何以为继?昨日,宁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试点签约。这意味着,明天起此类情况将由保险公司先行“埋单”,因交通事故致贫难题将得到有效破解。

    为让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扶危、助困、救急”的作用,去年以来,宁波各相关职能部门反复调研论证,聚焦扩大适用范围、简化审批流程等环节。

    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先行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三区范围内的开发园区)及宁波境内高速公路范围内试行,保险年度保障限额为1800万元,为期两年。

    与众不同的是,宁波这项举措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授权市交警局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经重大保险创新立项的综合保险项目;然后由保险机构根据约定向符合救助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以及按规定开展其他救助、追偿等事务性、服务型工作等。

    “此种‘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使得基金救助由原来的‘被动申请’向‘主动服务’转变,实现了多方共赢。”全国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特聘交通管理专家王兴云说,这一创新举措可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升服务效率,急群众之所急,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雪中送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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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