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托山海资源,全力打造以港湾和海岛休闲为特色的滨海旅游IP。 |
|
▲都市休闲设施日益完善。 |
|
◀乡村全域旅游深入推进。 |
|
▼“十三五”期间,天一阁·月湖成功创建国家5A景区。 |
作为一座“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城市,宁波有着深厚历史底蕴与开发开放优势。这两年,“顺着运河来看海”旅游主题口号,更是把海上丝绸之路“活化石”与中国大运河南端入海口这两大文化基因融入现代旅游中。 新阶段赋予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使命。日前发布的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旅游是城市的综合名片,文化和旅游既是新阶段的重大任务,也是宁波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和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显著标志。 《规划》指出,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数字化、融合化、特色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用文化和旅游讲好宁波故事,促进共同富裕,努力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文/张正伟 图片由《阿拉宁波》杂志社提供 坚持四大基本原则 建设“文化高地、旅游名城”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委、市政府把文化和旅游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文化宁波建设计划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稳中有进、繁荣向好,为宁波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要抓住机遇,坚持四大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坚持惠民富民,主客共享,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以提高游客和当地居民满意度为核心,丰富优质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坚持数字赋能,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理念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从资源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实现文化和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全局的高度融合、联动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文物、广电与旅游各领域、各层级、全方位深度融合,注重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发展综合效益。 《规划》提出,到2025年,宁波将初步建成独具魅力的文化强市,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各项主要指标居同类城市前列,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努力成为辐射宁波都市圈、服务长三角、面向全国的新时代文化高地和现代化滨海旅游名城。 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到2025年,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83%,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5%,实现“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覆盖。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能力和创新性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建设现代化文化和旅游经济强市,深度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建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达16%,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达6000万人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8%。推进市域文化和旅游治理示范,建成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城市,到2025年,游客和居民对文化和旅游满意度达90%,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率达95%。高水平建设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中心,深化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提升保加利亚索菲亚中国文化中心辐射带动功能,丰富“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文化交流,宁波建设成为中国—中东欧人文交流首选之地和向世界传播中国形象、中国声音、中国理念的重要文化窗口。 “一带三区”为主体,突出六大板块 形成宁波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宁波将按照“山海统筹、城乡兼顾、重点引领、区域协调”的布局理念,重点构筑“一带三区”总体空间布局,重点布局大运河(宁波段)国家文化公园等六大板块,推动独具人文、海洋和生态魅力的新时代文化高地和现代化滨海旅游名城建设,形成宁波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 打造“一带三区”空间。大运河—海丝之路文化旅游带以余姚江—甬江为基线,整合运河沿线文化遗产资源,推动余姚河姆渡、江北慈城、慈溪上林湖大片区联动发展,赓续宁波城市文脉,擦亮“海洋文明起源地”和“海丝之路启航地”两大文化金名片。打造大运河与海丝文化带相结合的文化遗产旅游廊道,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中国大运河出海口”文化旅游品牌。 都市文化传承区以三江口片区中央游憩区、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鄞州新城南部商务区、创智钱湖城市会客厅为中心,着力打造百里三江文化长廊,重点布局以传承河姆渡文化、阳明文化为主的姚江文化旅游片区,以传承弥勒文化为主的奉化江文化旅游片区,以传承商帮文化、浙东佛教文化、海丝文化、海防文化为主的甬江文化旅游片区。 山地生态度假区重点布局以健康养生、运动休闲为主的北山生态度假片区,以红色文化、绿色生态为主的四明山生态度假片区,以民俗文化、温泉度假为主的天台山生态度假片区。 湾区滨海休闲区重点布局以游乐园、海洋湿地为主的前湾滨海休闲片区,以文化体验、运动休闲为主的象山港湾滨海休闲片区,以海洋渔文化、影视文化为主的南湾滨海休闲片区。 建设六大重点板块。推进大运河(宁波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引导文化旅游要素、水利等产业要素向优势区域聚集,着力培育大运河与海丝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深挖海洋文明起源文化历史资源,创建河姆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筹建宁波市史前文物研究保护中心(河姆渡博物院)。统筹、推出宁波史前文化研学精品线路,打造宁波史前文化遗址群保护利用示范区,启动河姆渡文化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预备名录准备工作。挖掘宁波在大运河及浙东唐诗之路中的文化元素,围绕“诗画”“山水”“禅意”“名人”四大主题,推出山水人文、诗画风光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海上诗路启航地、浙东山水文化胜地。创新象山港湾区滨海旅游发展,推动梅山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宁波湾旅游度假区整合提升,建设集文化旅游休闲、康养度假、运动赛事、会奖商务、生态研学、保税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海湾旅游休闲区。加快建设杭州湾滨海主题娱乐集群项目,重点推进滨海欢乐休闲度假区、海洋游乐园等综合性休闲旅游项目开发。以松兰山—大目湾、环石浦港、象山影视城和宁海南部新城为重点区域,依托南湾区块“海、岛、山、滩、文”等资源,建成海洋旅游发展示范区。 八大任务齐头并进 完善文化和旅游体系建设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擦亮宁波文化金名片,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文化和旅游的产业发展、政务服务、市场治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打造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宁波样板”。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以人为核心的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体系,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市。 重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利用工作体系,打造市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宁波样板”。 实施“文化+”“+文化”战略,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把宁波建设成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新时代文化产业高地。 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完善产品供给优、带动能力强、业态多元化、服务智慧化的现代旅游业体系,建设高品质的国际性休闲旅游目的地。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构建主体活跃、竞争有序、整体智治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打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宁波样本。 拓展对外文化和旅游贸易,构建开放包容、层次多样、立体推广的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把宁波建设成为中国—中东欧、中国—日韩(东亚)人文交流首选之地。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积极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三五”期间 宁波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稳中有进 文旅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影视之城、创意之城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文旅节事活动深入开展。凤凰剧场项目改造完成,宁波图书馆新馆、宁波城市展览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成开放。完成智慧文旅两期项目建设,实现“一机游宁波”。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均衡,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3842平方米,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100%,建成旅游厕所1060个。在全国率先开启“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的探索与实践,累计提供服务800多万人次,居全国首位。 文化遗产保护亮点频现。到2020年底,全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项,进入中国世界遗产申报名单2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87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5项、省级96项,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项目5个、省级12个。宁波被誉为古丝绸之路的“活化石”,遗产资源数量和质量位居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前列和计划单列市首位。组织开展主动性、抢救性水陆考古项目近400项,井头山遗址将宁波地区的人类活动史前推到距今8000多年,上林湖越窑遗址公园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非遗四级名录体系和“三位一体”保护模式更加完善,建成开放各类非遗博物馆(展示馆)72家。成功承办2020全国非遗曲艺周,打造“温故”“阿拉非遗汇”等非遗品牌。 文旅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20年全市文创产业增加值达987.75亿元,占全市GDP的8%,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值达21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一。旅游业主要指标实现跨越式增长,2019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330.99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7%。文旅市场主体不断壮大,20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1165家,上市文旅企业9家,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10家。文旅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象山影视城、宁波文创港等重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天一阁·月湖获批5A级旅游景区,宁海县创成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在全国首创推出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累计创建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22家,景区村庄928个。 对外交流合作成果丰硕。宁波当选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先后举办第十五届亚洲艺术节、宁波·尼斯国际嘉年华等重大节庆活动。与文旅部共建保加利亚索菲亚中国文化中心,建立友好城市博物馆联盟。宁波文化交流团先后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演出。旅游国际化扎实推进,打响“海丝古港·微笑宁波”旅游品牌。深化长三角区域文旅合作,共同推进长三角及甬舟、甬台文旅消费一体共商、文旅资源载体网络共建、文旅消费惠民举措共享、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共赢的一体化进程。 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县两级文化广电与旅游行政部门合并重组,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文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市、县(市、区)挂牌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实现市、区同城一支队伍执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新动能,宁波交响乐团品牌影响不断扩大,宁波演艺集团创排的民族歌剧《呦呦鹿鸣》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舞剧《花木兰》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重大改革创新成果喜人,宁波获评首批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获批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