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傅祖民请求 辞去宁波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傅祖民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傅祖民提出的辞去宁波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