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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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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关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记者黄合)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在2021年12月28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部署积极有力,督查深入开展,结果富有成效,8月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43个问题65个具体事项基本得到整改,总体看整改工作情况是好的。同时,常委会审议时也指出了审计整改工作在报告形式、督查方式、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和整改工作,根据会议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健全两项报告机制。审计工作报告应全面、客观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内容逐项归类列出清单,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对于突出问题,市政府要将专项审计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要聚焦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问题性质和以往整改情况,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结合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重点,确定重点督查的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全面地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告要重点反映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方面的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强化整改的举措,后续整改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优化整改督查方式。市政府要科学制定整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组织督查力量、落实督查举措,在听取汇报、座谈调研、调阅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督查深度,增强督查实效。要推进审计数字化改革,及时把审计整改“六张清单”相关材料完整地推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以及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和追责问责情况,除依法不应公开的内容外,应当通过方便群众查阅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拓展审计结果运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既要纠正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深化改革,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将审计两个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运用到政府预算执行、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预算绩效、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多个领域的管理中,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评估、年度预算安排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要依法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处罚、督查约谈、追责问责,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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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