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