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王 岑 郑蒙永 虎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咱们的民间习俗。但今年的情况有些特殊,随着新规出台,相应的限制更进一步。春节期间可不可以燃放,哪些区域禁燃,小朋友的“玩具”烟花受不受限……这些都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作出了答复。 问题一: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情况及范围是怎样的?为什么这么划定? 答:市政府于去年6月发布了《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规定了“禁燃区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之所以这么划定,除了回应群众诉求、符合城市发展趋势等因素外,也是为了便于对照执行——“绕城高速封闭区”的概念清晰明了,既方便群众记忆掌握,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在执法管理中对照执行。此外,考虑到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因素,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城古县城也被纳入禁止燃放区域。同时,为了统一规范、便于管理,隶属高新区管辖的贵驷街道也一并纳入。 问题二:今年的禁燃政策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禁燃区域有差异:原来是机场路以东、鄞州大道以北、东外环以西、北至原铁路北站货运线的区域。现在为绕城高速封闭区内,范围扩大了近三倍。 禁燃时段有差异:原来春节能燃放6天,即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五。现在是全年全时段禁止。 禁燃种类有差异:目前市场上所有在售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 问题三:像“仙女棒”这样的冷烟花,还有摔炮等,是否也属于禁燃范畴? 答:像“仙女棒”等这样的冷烟花,虽然体积小,但燃放时中心温度高,也具有一定危害性。而像“小金鱼”等擦炮、甩炮(摔炮)属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易发生安全事故。它们均属于禁燃烟花爆竹范围,严禁个人、单位违规销售和燃放。 问题四:除了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市)有没有禁止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答: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县(市)和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禁止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期限,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应的禁限放政策,请大家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 问题五:《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为什么要对物业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设定义务?如何保障服务提供者义务履行到位? 答:从近几年公安机关处罚的违规燃放案件看,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发生最多的就是红白喜事。而举办红白喜事,物业服务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基本上会提前知晓。对物业服务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设定告知和劝阻的义务,就是为了强化源头监管,减少违规燃放的发生。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同样,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应当书面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公安机关也会依法作出处罚。 问题六:市民发现单位或个人违规燃放、非法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行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举报? 答: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以下两种情形,可以向业务部门举报。一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发现烟花爆竹零售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无专店或者专柜销售的打举报电话12350(应急管理局);二是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发现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违规燃放的,或者发现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导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打举报电话110(公安局)。 问题七:如果违反禁放令将面临怎样处罚? 答:根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属于不良信息的,将被记入有关单位、个人信用档案。此外,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也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纳入征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