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宁波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1.72,比全省和杭州分别低0.22和0.03,比上年缩小0.02,连续17年呈缩小态势。 区域发展更趋协调。2021年,区县(市)之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和最低的倍差为1.43,与上年持平,比全省和杭州分别低0.18和0.49。收入最低地区水平与全市水平进一步接近,2021年比值为78.8%,比2020年提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和杭州分别高9.9和26.5个百分点。 低收入农户收入领先增长。2021年,全市低收入农户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同比增长15.2%,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增幅也高于全市农村居民收入5.5个百分点。 社会民生不断改善。财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去年全市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65.8%、42.4%和12.2%;城镇登记失业率2.31%,保持较低水平;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8%,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下降2微克/立方米。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17年缩小,这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夯实了物质基础,下一步我市仍要突出相对薄弱地区、农业农村、困难群体等重点,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俞永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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