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 1名法治副校长
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胡浩 张研)记者从教育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优先配备法治副校长。
据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