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峰 法者,天下之准绳,万世之仪表。唯有法令明具,才能天下大治,国泰民安。 五年来,宁波全面提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以法治理念助推宁波迈向新境界、打开新格局,2020年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一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宏伟图景,正在四明大地壮阔展开。 立良法,满足群众法治新期待。五年来,我市在确定立法项目时,特别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对宁波160余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而言,在家门口养老,是大多数人的心愿。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市积极回应群众需求,2018年出台全省第一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就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医养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向特定老人免费提供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谋定道路、照亮征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禁止与倡导分设”基本行为规范和“惩戒与鼓励并举”多元处置模式,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文明行为社会共治体系;《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提供一揽子法治化解决方案,为全市电梯公共设施加上一把“安全锁”;《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将监督成果、百姓呼声第一时间转化成法规条款,促成菜市场“华丽转身”;《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时回应社会呼吁,握好养犬法治缰绳,助力共建文明家园……一系列具有鲜明改革特点、时代特征、宁波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引领和有力保障。 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不规范,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治理重点。 五年来,宁波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在规范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上下功夫,开展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推进生态环保、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在改革中不断得到规范,交出一份高分“答卷”。 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执法如何与时俱进?向改革要质量,向创新要效率:创新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国家试点;创新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向全国贡献“宁波解法”;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创新推行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机制,从源头破解民生小事执法难题……行政执法能力在制度创新中不断得到规范和提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宁波亮出“硬核”实招:2018年以来,以“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为目标,率先在全国启动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累计取消由本市核发或者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55013个。 以法律之“剑”惩恶扬善,是司法裁判最重要的社会功能。 五年来,宁波司法机关高悬利剑,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为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尤其是2018年以来,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宁波司法机关以责履誓,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撑起了一片朗朗晴空。 践行司法为民,移动微法院走向全国、法律文书线上一键送达机制、探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查询机制……在法治建设的快车道上,宁波昂首前行。 我市司法机关还聚焦市域治理,让法治更有温度。这一点,余姚市浦宁不锈钢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红涛深有感触。2020年年初,疫情让马红涛的企业被迫“停滞”。雪上加霜的是,自身贷款到期,又陷入担保危机,她被诉至法院。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她并非恶意拖欠,协调她与对方达成协议,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马红涛的企业“起死回生”。以柔性方式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不仅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更助力了经济社会的复苏。 法治助推乡村振兴。象山村民说事“说”出新发展,宁海小微权力清单36条“让干部清白、让村民明白”……在宁波,法治乡村建设各有“锦囊妙计”,既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支持,又为基层社会创新治理找到了方向。 数字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司法越来越“智慧”。“诉查查”诉讼信用查询系统让诉讼失信行为无处遁形。创新推出“多渠道受理+集成式服务+数字化办理+规范性审查”的“公证E通”模式,在线公证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展望下一个五年,我市将奋力建设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宁波,使法治真正成为宁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环境、为社会平安稳定筑牢厚实根基、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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