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停 据2月12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一男子醉酒后与女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将碗盆、塑料蒸笼等物品从5楼窗户扔出,结果被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奉化首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高空抛物被刑拘,法律以其刚性硬度,发挥了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公民“头顶”上的安全。一个城市文明的塑造,离不开公民的自律、自控。一次冲动被刑拘,该男子为自己荒谬不经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倘若他有一点自律、自控的念头,想想高空抛物的极度危险,恐怕也不会如此冲动,置法律于无物。 刑拘的目的,既是惩戒,更是教育。随着这起高空抛物案的落槌有声,应当受到教育的,不仅是“踩线触电”的男子,也应包括围观的广大公众。在居住的城市,伴随治理的现代化,每个人都自律和自控,才会有更文明的社会。 在楼上不随便把东西扔出窗外,是每一个公民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来说,高空抛物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所有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意识到一些极端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从这一点上讲,高空抛物被刑拘,也是推动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杜绝此类不文明行为的一个关键环节。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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