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茶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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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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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能够促进共同富裕

    

    

    谭洪波 

    

    讨论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无法脱离数字经济的大背景,必须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促进共同富裕。

    从数字技术带动经济发展的一般性来看,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和财富差距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从历史角度看,每一次大的技术进步都会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发展。但在收入分配方面,有更多证据表明,技术进步常常伴随着收入分配和财富差距的扩大。

    从数字技术带动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来看,当前的数字技术除了具有和以往的技术进步对收入分配相同的影响之外,还有一些显著特性影响着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不平等使用和占有。数据的生产需要商家、消费者、互联网企业等共同参与才能完成,而目前由于数据产权模糊并且实际掌握在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因此他们可以凭借技术优势无偿或低成本使用数据要素,作为数据共同生产方的非互联网企业、机构和消费者则难以获得应有的权益。

    第二,数据要素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的特性。数据资源的形成、收集和存储需要投入大量硬件和软件资源,其初始投入较高,而数据资源一旦形成,其边际使用成本几乎为零,因此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规模报酬递增特性,这决定了数字经济众多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

    第三,数字经济具有网络外部性。当某一网络具有一定优势之后,该网络上的用户所获得的(期望)收益(或效用)会受到同一网络上其他同类用户数量的影响,其他同类用户数量越多,其中任何一个用户所获得的(期望)收益(或效用)就会越大,因此当数字经济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网络外部性将促使具有优势的网络快速自动“生长”。

    第四,互联网平台具有双边市场的特性。即,互联网平台上同时集聚大量的产品与服务的提供方和需求方才能发挥平台本身的价值,其中一方的(期望)收益和(期望)效用更多地依赖于另一方的数量,这一特性会使处于平台两侧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相互吸引至同一个平台,导致具有优势的平台快速形成垄断。

    上述数字技术的四个特性相互促进与融合,使得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比以往更容易形成市场垄断,并从三个方面影响收入分配结构:

    一是形成垄断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凭借自身掌握的流量、数据和算法优势,对上下游企业采用两部制收费法分得更多收益,即除了向商家收取正常网络空间租金之外,还可以通过竞价排名、广告投放、流量控制等方式获得更多额外利润。

    二是形成垄断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数据和算法优势,可以准确地为消费者“画像”,推算出其偏好、年龄、职业、收入、家庭结构与成员等信息,从而可以对消费者采取更为精准的价格歧视,更加接近理论上的一级价格歧视,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转化为垄断企业的利润。

    三是互联网企业一旦在某一领域形成垄断,数字技术的上述四个特性会使同一领域内的其他企业难以生存和成长。因此,数字经济不但不会缓解反而会加剧收入分配差距。

    虽然数字技术在相当程度上会拉大贫富差距,但不可否认的是,数字技术在整体上会促进经济发展,它不但可以在宏观上降低社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有效降低微观主体之间的交易费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众多方面具有强大优势。

    因此,要发挥数字技术在做大“蛋糕”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尽可能降低和消除其对收入分配的不利影响,促进共同富裕。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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