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下列4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预申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意向预申请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安排 (一)本次公告地块的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地块规划条件、现场照片、区位图等相关资料可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gj.ningbo.gov.cn/)、宁波市产业用地云招商地图(https://www.nbland.cn/)浏览或下载。地块规划条件以最终出让公告为准。 (三)本次意向预申请公告期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7日。预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就地块出让起始价格、开发建设要求等事项进行咨询。 (四)如有意向参与上述地块竞买的,预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7日17:00前向我局提交《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意向预申请)》并盖章(样式见附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应提前就该价格与出让人进行衔接,出让人接受该价格的,方为有效意向预申请;否则,该意向预申请将不被接受。 (五)提出意向预申请并经出让人接受的预申请人可向出让人申请宗地界址图、勘测定界红线等地块详细信息。若经出让人接受的预申请人竞得该预申请地块的,第二期出让价款缴纳时间可在地块正式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基础上延期4个月。 (六)提出意向预申请并经出让人接受的预申请人可单独参与该预申请地块竞买,也可联合其他企业参与竞买。联合其他企业参与竞买的,由预申请人代表联合竞买各方(需签署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参与相应地块的竞买活动。预申请人未参与该地块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该地块最终未成交的,我局可限制该预申请人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二年内不得参加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参与竞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除外。 (八)根据意向预申请和土地市场情况,出让人完善地块出让方案,并适时组织实施公告地块的公开出让活动。地块正式出让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公告。地块意向预申请公告至正式公告出让期间,经研究不纳入第一批集中出让范围的地块,将不接受意向预申请,已接受的意向预申请退回。 联系方式: 1、海曙区地块:顾老师、傅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88、87237623 2、江北区地块:李老师、褚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6、87388179 3、镇海区地块:向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661、86275369 4、北仑区地块:陆老师、麻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1、89384372 5、鄞州区地块:车老师、周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21、89293923 6、奉化区地块:包老师、叶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8586312 7、高新区地块:包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9288941 8、东钱湖地块:包老师、翟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9283789 9、东部新城:包老师、励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9187763 附件: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意向预申请)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7日 附件 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意向预申请)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申请人已知悉 地块的情况及开发建设要求,现向贵局提出意向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本申请人将单独或代表联合竞买各方参与该地块的竞买。若贵局对该地块的出让进行公告后,因本申请人未参与该地块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该地块最终未成交的,贵局可限制本申请人及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二年内不得参加宁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请贵局尽快以公开方式组织该地块的出让。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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