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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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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虚火”灼伤消费者

    

    

    冯海宁 

    

    “收费300元/小时,年收入高达50万元”“月薪1.5万元,大专可报”“‘依法带娃’时代正式到来:3000万父母考家庭教育指导师”……没有专业限制,没有学历限制,收入高,成为众多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吸引考生报考的噱头(3月10日中国新闻网)。

    虽然“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被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社会上培训机构却将这一新职业捧得很高,不仅以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大肆宣传其重要性,还把这一职业的薪酬待遇与发展前景包装得很诱人,家庭教育指导师因此变成眼下最火的职业之一。

    不否认,如今有孩子的家庭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这是好现象,但不等于所有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指导,也不等于所有父母要考家庭教育指导师。

    更重要的是,培训机构“吹牛”式宣传比较离谱。比如宣称“1个月拿证”,这种短期培训能给学员带来多少“干货”,以及职业证书的“含金量”值得怀疑。也就是说,培训机构吹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虚火”很旺,应该警惕。

    换言之,家庭教育指导师这种“虚火”,既可能灼伤学员,也可能灼伤某些家庭。家庭教育也是一门学问,不仅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性格的孩子,需要不同的教育方式,而且不同的父母、不同的家庭环境,也需要不同的施教方式。就此而言,短期培训不太可能让学员掌握这么多学问。

    所以,想通过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找工作、拿高薪的消费者需擦亮眼睛,对家庭教育指导有需求的家庭也要谨慎选择指导师。因为真实情况与培训机构的宣传存在不少出入。消费者只有理性消费、慎之又慎,才能避免后续纠纷。同时,有关方面应及早介入,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虚火”降降温。

    对这类培训机构的宣传合规性进行调查核实。如“年薪50万元”是否属实,应该调查清楚。如果是虚假宣传应依法处置。其次,对杂乱的考试和发证环节进行统一规范。虽然部分人才评价权放归市场有道理,但如果乱象丛生,损害职业形象和消费者利益,关键环节需要规范。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这意味着相关培训活动既需要规范,也需要回归公共属性。当各地学校、社区等机构,为想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消费者及家长,提供公益性培训,也会遏制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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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