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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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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精神,助力社会治理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前后

    

    

    

    

    看似“小物业”,背后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大民生”。

    早在199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其后分别于2001年、2009年进行了修改、修订。现行条例自201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和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物业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制约日常居住和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现实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涵盖面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成了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

    为了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提高业主自治能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宜居住宅小区,我市在总结提炼物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修订。2020年10月,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将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0年10月,2021年4月、8月进行了三次审议。

    其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广泛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面的意见,先后组织了20余次座谈会,还组织了30批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带队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共接待市人大代表129名,群众代表164名,收到意见和建议719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对条例执行情况监督调研和后续的立法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尤其是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报送法规重点条款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为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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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