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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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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流域禁渔期 顶风作案去“电鱼”

奉化两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奕超超 王嵘)昨天下午,奉化公安通报了一起与“电鱼”有关的案件,两名当事人最终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8日下午3点左右,奉化尚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在当地某村东江河附近有人在非法“电鱼”。民警赶到现场,在东江河中段发现了两名男子——一人背着电瓶“电鱼”,另一人则拿着塑料桶装鱼。

    看到民警到来后,两人也吓了一跳,赶紧将“电”来的鱼虾倒入河中。尽管如此,但两人还是被“请”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他们称自己在家闲着无聊,就想到了去“电鱼”,一来能打发时间,二来能尝一口河鲜。不料刚开始“作业”,就被民警抓获了。听到自己因为这事触犯了法律,两人惊呆了,后悔不已。

    目前,这两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告诉记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通告》,八大水系禁渔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条支流,共计1030余公里。

    而奉化江、县江、东江、剡江等均属于甬江流域,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其间,渔业、公安等部门将对上述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作业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为此,警方提醒,捕捞作业开启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规定,在环境保护日益严格的今天,稍有不慎就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其次,非法捕捞危害大,尤其是“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操作不当还将伤及自身或周边涉水人员。市民切勿心存侥幸,为贪图美味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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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