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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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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功劳归学校

    

    

    苏尚久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余姚小傅同学在校门口附近下车时,被一辆快速经过积水路段的黑色私家车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小傅运用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与母亲一起报了警。交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肇事车主处以200元的罚款。

    有句话说得好:“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乃至罚款处理。众所周知,下雨天或者雨后放晴,驾驶车辆理应减速慢行,特别是遇到行人时,更应该主动礼让,宁停一分、不抢一秒。当你兴高采烈地走在上下班或上下学的路上,一不小心被川流不息的车辆溅起的水花把自己淋得像个“落汤鸡”,而肇事司机却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脚油门绝尘而去,谁不窝火?但现实中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的人要么自认倒霉,要么看着绝尘而去的车子骂几句。

    机动车让行人,是礼更是法。小傅同学遇到这样的情况,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首先想到的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学校里学过,而且这种事是不能纵容的。”凭一股“较真劲”和学法知法的底气,在固定证据后及时报了警,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给肇事车主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学法用法、懂法护法”将影响和伴随孩子一生,必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可以说,这件事最终能有良好结果,一半功劳要归学校。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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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