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公司停止经营多年,月薪5000元的员工还一直正常“上班”,以至于拖欠工资24万余元?近日,这样的一起虚构劳动关系提请仲裁的案件当事人受到了仲裁委的严厉批评。 去年3月,谢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他自称与我市一家包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谢某从事管理工作,月工资5000元。谢某说,因公司从2016年7月开始就没有实际经营,公司场所对外出租给其他公司,他每天的工作内容为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包括租户水电费收取、房屋修补、处理租户之间的纠纷及协调,每月除周末外基本正常上班,但公司没有向他支付过工资。 谢某要求包装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的工资24万余元。包装公司在开庭审理日未到庭,经仲裁员电话联系,包装公司表示认可谢某工资未发放的事实。 5年不发工资,员工还一直上班?庭后,仲裁员核查了这个蹊跷的案件。仲裁员发现,谢某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一直由包装公司的另一关联公司缴纳支付,而包装公司前段时间因债务纠纷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拍卖了土地,考虑到包装公司近期涉及债务纠纷,仲裁员判断谢某与该包装公司可能涉及虚假仲裁。在仲裁员出示相关调查结果后,谢某撤回了仲裁申请。 声音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个别伪造相关仲裁证据、虚构工资债务的虚假仲裁案件,这类虚假仲裁行为既严重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仲裁部门的正常仲裁活动,仲裁部门确认劳动关系不会仅凭一份劳动合同,也不会仅依据当事人的确认、承认或者事后制作的材料确认劳动关系。此外,不诚信的恶意虚假仲裁还有可能让双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