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3月以来,宁波日报“民生e点通”连续4次将2021年度部分问政“红灯”件提交相关责任部门,但直到3月28日,还有10件再次亮起“红灯”。这就奇怪了,如果事情能办,回复一下怎么办、什么时候办;办不了,解释清楚。但有的部门或不声不响、不理不睬,或心不在焉、答非所问,或敷衍塞责、久拖不办……推而不动的症结何在? 分析原因,可能与一些同志心存误区不无关系。一曰“小”,认为网友的问题大多是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二曰“少”,有些事只涉及个别人,不具普遍性,“我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个人或少数人服务”;三曰“老”,一些老大难问题积重难返,处理起来费力不讨好;四曰“搅”,一些事项该谁受理权责不清,导致推诿扯皮。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宁波要打造一流智慧善治之都,成为大都市治理的典范。也许有人敏感:能把问政“红灯”件跟善治相提并论吗?当然可以。什么是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实现善治,需要政府和广大公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其中最关键的是,需要各级党政部门和每个管理者殚精竭虑,认真履职。具体来说,善治应具备以下特征: 就治理主体而言,善治是“善者治理”。一个合格的治理者须心地善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再小也用心去做,再难也尽力去办。正如古人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其实,小和大并无明显界限,一件事很小、不起眼,但涉及千家万户就不能算小。再说,某些小事还可能转化为大事。比如电缆线一头浸在河里,会不会漏电?小区围墙倾斜严重,会不会倒塌?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还是小事吗?对群众疾苦态度冷漠、视若无睹,正是市委领导批评的“脚不粘泥、有求无应”,还算“善者”吗? 就治理目的而言,善治是“善意治理”。郑板桥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由风吹竹叶声响联想到民间疾苦,这是何等情怀。政府治理的本意是服务,最终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让公众享有更高满足度。“民之所欲,因而与之;民之所恶,因而去之”。管理者订措施、做决策,应从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抓起,契合百姓的愿望和需求,答好“群众托付之考”。网友反映,小区河道漂浮垃圾、大桥下道路严重积水、炸物店油烟直排气味难闻……这些问题挂在网上,短则117天、长则420天,竟“无人问津”。很显然,这类事有关部门不是办不了,而是压根儿就不想办。如此高高在上,同善治的要求格格不入。 就治理方式而言,善治是“善于治理”。善治不仅关系到办什么,还涉及怎么办;不仅需要良好的愿望,还要有完善的方法、周到的措施。以往,镇海区对涉及市容、燃气、污水、油烟、垃圾等多项内容的店铺监管,需要分开多次检查,给执法人员和商家带来困扰。后来,该区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发店铺监管“一店通”,一次进店就能完成多项检查。只有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社会化、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才能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就治理结果而言,善治是“善态治理”。善治是民心稳定、政治清明、长治久安,对百姓有益、对社会有利的社会形态。这就要求治理者不能满足于做过,而是竭尽所能做好;不是追求表面平和,而是通过积极、妥善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矛盾,并经得起实践检验。以往,象山县执行优抚政策,要根据相关规定,从适应人群到补贴标准逐一核对,但由于优抚对象有顾虑、人为干扰等原因,难免出错。他们不是责怪优抚对象“不识好歹”,而是检讨好事没有办好的原因,并探索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发“惠民政策无感智推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适应人群,让他们无感、实时、精准地享受政策红利。 善治,不是对公务员的额外要求,而是每个政府工作人员应尽的本分;善治并非追求轰轰烈烈,而往往体现在一些日常的、细小的工作中。一些基层单位遇到的多是小事,如果自诩是干大事的料,对小事不上心,到头来大事干不来、小事又不干,就有同群众离心离德的危险。因此,我们应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敢担当、善作为,努力把各项工作干成一流,真正提高百姓满意度,实现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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